您现在的位置:零部件网>技术首页>

我国基于木质材料印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06
11-20

10:11:42

分享:
144
来源:
我国是森林资源贫乏的国家,由于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与木质品供需矛盾日益尖锐,森林工业不得不*处于过伐的境遇,从而导致可采资源枯竭,使得木质品包装行业也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在这种形势下,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实现木质品的绿色包装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呢?笔者仅就木质品包装作如下探讨。

    1 木质材料是天然的绿色包装材料

    首先,木质品包装有其*的优越性。木材是当今*的材料中可再生资源,可持续利用,是历*zui悠久的包装材料。其次,木材加工污染小,具有良好的环境协调性,从加工过程中所排放出的二氧化碳量就可以说明这一点,木质品包装具 有很好的环保特性。还有,与其他材料比较,木材加工能耗zui小。另外,木材具有令人愉悦的视觉、 触觉、嗅觉和调湿特性,是良好的室内环境材料和生活用具材料,尤其是以木材为主要原料的纸制品更是具有良好的印刷性和优异的易折叠性能,且质轻,容易回收处理,是包装工业用途zui广的材料。

    除去像塑料、橡胶这样的合成材料外,所有天然可再生材料中,只有木材本身不单是环保材料,还有其*的绿色包装性能,因此木质包装材料是未来世界上用途zui广的绿色包装原材料之一。

    2 木质品包装的应用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很快,每年几乎都以9%的速度递增,同时各种资源也消耗很大,木材便是其中之一。*,我国木材资源极为匮乏。按历年木材消耗状况进行趋势分析的数据表明,目前国内木材年均消耗达3~3·3亿m3,2005 年已达到3·7亿m3,2015年将达4·6亿m3。按照需求预测数据计算未来(2005~2015年)每年木材 供求之间zui小缺口达1·2~1·7亿m3。所以每年需要进口大量木材弥补供求之间的巨大缺口。然而 在我国每年消耗的3亿m3中,几乎用掉近十分之一的木材进行各种产品包装。比如纸质包装,我国每年消耗纸包装制品约为2000万t,其中以木浆 为主要原料的占40%左右,将近800万t,消耗纯商品材超过2000万m3,如果将这些木材竖起来, 那就是浩如烟海的一片森林。

    木材包装严重之一,当属一年一度的月饼盒“大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用于月饼盒包装费用就达25亿元之多,月饼盒包装费用竟占到月饼生产总成本的1/3以上,浪费木材资源达8 万m3,这已经严重脱离我国的包装标准,属于严重的过度包装现象。

    另外日常生活中的纸质包装比比皆是,比如各种烟盒、酒盒、帽盒、鞋盒、牙膏盒、衬衫盒、食品盒、礼品盒以及大量的运输纸箱等,zui令人痛心的是,这些质地精良和外观华美的纸质包装的命运都是相同的,那就是被抛弃,然后绝大部分的处理 结果是焚烧,只有近20%的废弃纸包装弃物得到了回收。

    实木包装一直是我国大中型设备精密仪器以及某些玻璃陶瓷类产品的主要运输包装材料,这些实木在被消费者拆卸下来以后多数是被抛弃的。

    我国木质品包装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国家缺乏整体的宏观调控和具体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企业和消费者;②缺乏具体有效的资源利用和回收措施;③企业目光短浅,追求当前利益现象及其严重;④消费者缺乏绿色意识和正确的消费观念。下面就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措施进行探讨。

    3 解决木质品包装存在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3·1 国家实施法律调控

    从绿色包装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来看,对绿色包装进行法律调控是*和卓有成效的,而我国现有法律对绿色包装的法律调控很不完善,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在国外许多国家,都制定限制过度包装、鼓励发展绿色包装的法律法规,比如 zui早推崇包装材料回收的德国制定了“循环经济法”,丹麦实行了“绿色税”制度等。

    我国有关部门要制定措施加强管理,从源头抓起,使商品的本身内容与包装的外在形式成为一个恰如其分的结合体,而不是华而不实的宣传物。建议制定《商品包装条例》,提倡合理包装,严禁过度包装,鼓励发展绿色包装,加强包装废弃物的回 收利用等。要有专项制度和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法律 措施,仅就木质品包装而言,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避免过渡包装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应极力 维护我国仅有的绿色资源,使其能够持续发展造福子孙后代。

    3·2 建立和健全我国木质品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

    在德国、荷兰、意大利和西班牙等欧洲发达国家,他们将木质品包装专门作为一类废物来回收,其中多数国家回收后,重新回炉化为纸浆。荷兰等国家在回收后,经严格消毒加工处理,60%以上的非食品包装又重复使用;美国对于木材包装的生 产和使用是有严格规定的,凡是使用木材包装的商品,一律向批发商收取包装处理费;凡是包装体积 超过商品体积的,属于欺诈行为。

    对我国而言,首先应该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强化国家宏观管理,对生产企业进行必要的干预和调控。现有的《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通则》是我国包装标准化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标准。虽然我国现阶段难以给出欧盟法规或德国法令 中提出的回收率和量化值,但可以明确提出“谁污染谁治理、谁的包装谁负责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 的原则及责任者为履行责任的后果。对可回收利用的产品包装物和容器做出具体的规定,明确相关方的具体责任,并zui大限度地指出包装废弃物回收指 标及相关具体回收利用规定以及回收目标。如图2 是笔者根据国外的回收体系初步建立的回收模型。 如果能够按照该模型实现木材包装的合理利用和回收,将使我国森林资源不再衰减,甚至会持续稳定的增长,从而实现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

    3·3 企业要有正确的经营观念

    无论是木质品还是其它材料的包装,都很大程度上存在着过度包装现象。过度包装之所以在一些企业大行其道,根本原因在于利益驱动,如华美的包装可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这种短视行为极其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企业必须对过度包装的危害有清醒的认识,从而主动转变经营观念,从过度包装的误区中走出来。

    (1)要树立正确的包装质量观。一要对产品包装进行合理设计,以提高包装材料的利用率,减少浪费,节约资源,要选取合适的原材料并做到包装制品的轻量化、减量化、减容化。二要使包装制品生产过程合理化,如要减少生成过程中的废弃物数量,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加工费用等,避免包装价值超过内容物价值。三要使包装制品能产生新的价值,通过对产品包装的回收处理,形成新的包装材料或转换为别的资源。

    (2)要把过度包装当成企业信誉的大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信誉就是企业的生命,但过度包装能让企业辛苦构筑的信誉系统崩溃。消费者要买的主要是产品,而不是包装。过渡包装就成了变相欺诈。

    (3)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包装观念。产品是供消费者使用的,所以产品包装必须考虑消费者的感受和利益,以适应消费者的需求。消费者对商品包装的不同偏好,直接影响其购买行为,在商品包装的造型、体积、重量、色彩、图案等方面,应力求与 消费者的个性心理相协调。

    (4)要正确认识包装在市场营销中的作用。过度包装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企业过分相信包装的营销功能,包装的好与差,在某种程度上也能决定商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但大量事实证明,过度包装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消费,可以给企业 带来效益,但它的寿命不会很长,只有那些设计新颖、吸引力强、成本低,具有明显使用价值或回收价值的包装,才是顾客愿意购买的。

    3·4 要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1)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所谓理性消费,是指商品质量、服务的好坏和价格的真实度,才是消费者选购商品的首要条件。现实生活中,许多人的消费行为很大程度上是被商品华美的包装所吸引商品本身的价值反而被忽略了。因此,消费者必须 学会理性消费,要学会正确判断商品的价值,不要被假大浮华的包装所迷惑。要健全法制,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要打击欺诈宣传和过度包装,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2)要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包装的消费观念增强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据环卫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在近300万t垃圾中,各种商品的包装物约占83万t,过度包装物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环境污染源,同时也形成了*的资源浪费。要解决这个问题,迫切需要消费者树立绿色包装的消费观念,增强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所谓绿色包装的消费 观念,其核心内容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考虑 商品包装是否注重环保,是否节约资源,是否有利于回收和再利用。要*解决过度包装问题,消费者自身的问题必须解决。

    4 结束语

    保护生态环境是当今*的共同职责。对包装而言,资源的有效利用,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无疑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有必要以市场为依托建立科学合理的资源利用和分类回收体系,并加强关于企业生产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 以及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国家的宏观调控,当然这还需要提高群民的环保意识和绿色消费意识。这是适 应“ISO14000”环境可持续发展保证体系的客观需要,既是历史的必然,又是人类探索自我生存的明智之举,同时还在观念、材料、生产和消费等各方面引起的一次大变革。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137230772@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百分零部件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百分零部件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百分零部件网,https://www.100lbj.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QQ联系

咨询中心
客服帮您轻松解决~

联系电话

参展咨询0571-81020275会议咨询0571-81020275

建议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