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公布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先行先试区名单的通知
2024-11-18 11:20:26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阅读量:20101 我要评论
关于公布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先行先试区名单的通知
苏工信信基〔2024〕384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决定》,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关于创建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先行先试区的通知》(苏工信信基〔2024〕139号),经申报推荐、专家评审、专题会审,并报请省政府同意,确定了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先行先试区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地区要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产业集聚、标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场景应用,有序推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
附件: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先行先试区名单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
附件:
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先行先试区名单
苏州工业园区
苏州市吴中区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
无锡市锡山区
苏州市相城区
常州市溧阳市
无锡经济开发区
常州市武进区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通市崇川区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百分零部件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百分零部件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百分零部件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相关新闻
-
《浙江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
为贯彻落实国家《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抢抓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和共享化变革性机遇,加快推动浙江省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浙江特色的新质生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和应用生态,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2025-01-09 11:50:22
- 16697
-
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旨在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汽车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打造智慧高效出行新方式,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 2024-10-21 13:22:58
- 189
昵称 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