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工作启动
2025-02-27 11:30:31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阅读量:17202 我要评论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推荐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明确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地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在符合《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择优遴选在开放合作方面具有较强示范效应的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25〕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4〕16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组织推荐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地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在符合《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中西部、东北地区可适当放宽),择优遴选在开放合作方面具有较强示范效应的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至我部。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对超过报送数量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附件1)、《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3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2月20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百分零部件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百分零部件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百分零部件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相关新闻
-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了第九次中小企业圆桌会议,其中提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快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
- 2025-04-25 11:54:00
- 7131
-
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部署重点提供政策入企服务、市场开拓服务、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跨境金融服务、权益保护服务等六项服务。
- 2025-01-20 10:52:59
- 16280
-
到2027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百城”试点取得扎实成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改造应改尽改,形成一批数字化水平达到三级、四级的转型标杆。
- 2024-12-17 10:41:44
- 19262
昵称 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