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优机优补”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及辅助驾驶(系统)设备(含渔船用)补贴额调整公示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和《内蒙古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辅助驾驶(系统)设备(含渔船用)补贴额调整)》的公示
公告〔2026〕48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4〕5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专家评审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详见附件1)和《内蒙古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辅助驾驶(系统)设备(含渔船用)补贴额调整)》(详见附件2),自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个人应签字,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联系方式),扫描反馈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471-6652085邮箱:nmnmtnjj@163.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2024-2026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辅助驾驶(系统)设备(含渔船用)补贴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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