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淳安县汾口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太阳能热水器的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3/4/17 9:58:56
- 结束时间:2013/7/17 9: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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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淳安县汾口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太阳能热水器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AZFCG[2013]12号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请自行下载!图纸太大,上传不了,请向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二科索取。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本次将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预中标人必须在预成交公示结束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注册申请,否则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标书发放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请于2013年5月8
日9:00前免费网上下载(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报名。资格后审须携带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已经在浙江省供应商库注册的且上传了相关营业执照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备查文件原件,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外网上能够正常查询;
2)非浙江省供应商库注册单位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无需密封入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内);
3)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及备查原件的,按未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处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8日09:00整。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七、开标时间:2013年5月8日9:00(北京时间),逾时作自动放弃。
八、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请投标人于2013年5月7
日16:00时前将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38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帐户并到账。
交付方式:以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得使用现金,并在银行票据汇款用途栏里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标项(若有),保证金交纳后,请凭银行的受理回单及时到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农业银行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窗口打印“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在开标时按要求出示“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原件,未按规定出示“投标保证金递交函”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户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19075201040025441
联系人:钱小姐。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
十、联系方式:
(1)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五楼。联系人:王素婷
联系电话:
传真:
(2)淳安县汾口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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