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睢阳区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3/9/10 11:03:59
- 结束时间:2013/12/10 11: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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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财采购【2013】03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阳区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以豫发改投资【2013】7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丘市睢阳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财政专项资金、市财政投资、群众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60%、省财政专项资金20%、市财政投资9.8%、群众自筹10.2%,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睢阳区坞墙、勒马、包公庙、高辛4个乡(镇、办)54个行政村,80所学校;
2.2建设规模:解决10.6209万人,其中氟超标9.0623万人,苦咸水0.8327万人,其他水质问题0.7259万人;解决3.1278万人农村学校师生饮水问题;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的土建施工、工程材料货物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监理等;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十八个标段进行招标(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一标段:水源井工程
第二标段:坞墙水厂工程、包公庙水厂工程(水厂、管网等)
第三标段:勒马水厂工程(水厂、管网等)
第四标段:入户工程
第五标段:包公庙水厂、勒马水厂自动化控制系统及机电设备安装(提水增压、供电、消毒等设备)
第六标段:坞墙水厂自动化控制系统及机电设备安装(提水增压、供电、消毒等设备)
第七标段:机电设备及安装(学校净水设备等)
第八标段:除氟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九标段:勒马水厂和包公庙水厂及管网、入户施工监理
第十标段:坞墙水厂及管网、入户施工监理
第十一标段:坞墙管材采购(φ25、φ90)
第十二标段:坞墙管材采购(φ355、φ400、φ500)
第十三标段:坞墙管材采购(φ50)
第十四标段:坞墙管材采购(φ32、φ110)
第十五标段:坞墙管材采购(φ200)
第十六标段:坞墙管材采购(φ250)
第十七标段:坞墙管材采购(φ315、φ160)
第十八标段:包公庙管材采购(φ160、φ25)
第十九标段:包公庙管材采购(φ32、φ75)
第二十标段:包公庙管材采购(φ50)
第二十一标段:包公庙管材采购(φ315、φ400)
第二十二标段:包公庙管材采购(φ250)
第二十三标段:勒马管材采购(φ110、φ250、φ315、φ355)
第二十四标段:勒马管材采购(φ75、φ90、φ160)
第二十五标段:勒马管材采购(φ25、φ32、φ50)
第二十六标段:坞墙管材采购、包公庙管材采购(φ250)
第二十七标段:坞墙管材采购(φ75)、包公庙管材采购(φ90、φ200)
第二十八标段:坞墙管材采购(φ50)、包公庙管材采购(φ1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良好社会信誉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所含内容的能力;其中:
第一标段(水源井工程)资质要求:具有水井凿井施工企业甲级(或壹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二~四标段(水厂、管网、入户工程)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第五、六标段(自动化控制系统)资质要求:须有省级信息产业厅颁发的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应具有相应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厂家;
第七、八标段(机电设备及安装)资质要求:具有生产、销售、安装调试能力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生产厂商或经销商证件齐全;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认定,具有同类产品供货经验;
第九、十标段(施工监理)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必须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第十一~二十八标段(供水管材采购)资质要求:应具有相应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且应经过有关部门质量检测并具有合格证、卫生许可批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以下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第一标段:
3.3.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
3.3.3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
3.3.4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3.3.5投标申请人的被委托人身份证;
第二~四标段:
3.3.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
3.3.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
3.3.5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
3.3.6投标申请人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3.3.7投标申请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8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为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本人)
3.3.9投标申请人的被委托人身份证;
第五、六标段:
3.3.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申请人的经有省级信息产业厅颁发的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3.3.3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3.4投标申请人的被委托人身份证;
第七、八标段:
3.3.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申请人的省卫生厅及以上涉及生产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明;
(经销商必须提供有效投标范围内的生产厂商授权书原件);
3.3.3投标申请人的税务登记证;
3.3.4投标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3.5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3.6投标申请人的被委托人身份证;
第九、十标段:
3.3.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
3.3.3投标申请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3.4投标申请人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2人的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3.4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
3.3.5投标申请人的被委托人身份证;
第十一~二十八标段:
3.3.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申请人的质量检测报告(与所报标段管材产品、规格、型号一致);
3.3.3投标申请人的卫生许可批件(与所报标段管材产品、规格、型号一致);
3.3.4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3.5投标申请人的被委托人身份证;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第一至十标段每名投标申请人只允许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报名;第十一至二十八标段每名投标申请人允许对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进行报名。
3.6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注:无行贿记录证明的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3.7外省进豫建筑或监理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报名时,应到省建设厅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
3.8施工、监理投标人及主要人员须已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管材、自动化控制投标人须已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且不得上黑名单。
4.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投标人于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香君路交叉口盛大世纪名城6号楼东单元2楼)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所需原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香君路交叉口盛大世纪名城6号楼东单元2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市睢阳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北海路
邮编:476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0-322070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民航路交叉口西100米企业壹号7楼702房间
邮编:450000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8623861319
行政监督部门:商丘市水利局
电话:0370-269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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