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路灯管理所县城部分延伸路段路灯采购、安装及其服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3/10/22 16:10:18
- 结束时间:2014/1/22 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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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路灯管理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县城部分延伸路段路灯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路灯管理所县城部分延伸路段路灯采购、安装及其服务
2、项目概况:阜宁县路灯管理所县城部分延伸路段路灯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的路段包括哈尔滨路西延、长春路东延、广州路、扬州路南延。本次招标为哈尔滨路西延、长春路东延、广州路、扬州路南延路段路灯采购、安装及其服务,主要采购内容为相关路段路灯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检测验收、质量维保等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内容包括全部灯具灯杆、支架、电缆、电缆保护管、不锈钢控制箱等全部材料及其基础、顶管等施工安装、路灯控制箱及集中控制系统,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为236.68万元人民币。采购资金为项目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已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路灯管理所县城部分延伸路段路灯采购、安装及其服务。本次采购共分两个标段,包工包料,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为扬州路南延路灯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采购预算为125.21万元;
第二标段为哈尔滨路西延、长春路东延、广州路灯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采购预算为111.47万元。
各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
每个供应商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市政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合格标准;灯杆质量保证期为5年,光源(含镇流器、触发器、电容等)质量保证期为2年。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其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其以上机电安装工程或二级及其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
5、投标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7、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5日17时(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招标投标中心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朱杰,联系电话:0515-89791601。
五、招标文件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填写合格、印章齐全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样式后附)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带一个未使用的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2日15:00,投标地点: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招标投标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12日15:00,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工程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工程款的60%;
2、工程经验收合格一年后七日内并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80%;
3、余款待工程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二年后七日内,无主要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招标人地址:江苏省阜宁县货运物流中心内
联系人:冯建联系电话:18912576968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1301室
联系人:张浩联系电话:18012558555
邮编:224400E-Mail:40822553@qq.com
招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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