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环会—环保行业线上展会
您现在的位置:零部件网>技术首页>分析标准

紧固件相关验收检查原则

2012
12-05

14:12:46

分享:
281
来源:
  紧固件产品生产批量大,结构简单,价格便宜。在生产制造的过程中,为了使产品合乎质量标准,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通常会对产品进行检验。
  
  有关验收检查的术语和符号
  
  1.验收检查:为决定一批紧固件是否接收所需的整个检验程序。
  
  2.供方:紧固件的制造或经销者。
  
  3.需方:紧固件的使用或经销者。
  
  4.检查批(简称“批”):供方为一次验收提交的、并在同一工艺下制造的同一品种、型式、规格、产品等级和性能等级的一定数量的紧固件。
  
  5.批量(N):批中所包含的紧固件数量。
  
  6.随机抽样:每次抽取时,批中所有紧固件被抽取的可能性都相等的样方法。
  
  7.样本:从同一检查批中随机抽取的若干个紧固件。
  
  8.样本大小(n):样本中所包含的紧固件数量。
  
  9.特性指标:在相应标准中对尺十要素、机械性能和表面状态规定的极限范围。
  
  10.缺陷:在任一检查项目中,凡不符合特性指标的要求,即构成缺陷。
  
  11.不合格品:有一个或更多缺陷的紧固件。
  
  12.抽样方案:为决定样本大小和判断检查批是否合格而规定的一组规则。
  
  13.合格判别定数(Ac):任一合格项的样本中所允许的zui大缺陷数。
  
  14.一次抽样方案:从批中只抽取一个样本的方案。
  
  15.合格质量水平(AQL):在一个抽样方案中,同规定的某一较高接收概率相应的质量水平。本标准规定的各项合格质量水平(AQL)均以每百件紧固件的缺陷数表示。
  
  16.极限质量水平(LQ):在一个抽样方案中,同规定的某一较低接收概率相应的质量水平。
  
  17.比率(LQ10/AQL):极限质量水平与合格质量的比值,它用于计算LQ10和选择抽样方案。
  
  验收检查基本原则
  
  1.每个别紧固件都应当符合相应标准的全部规定,但这在大量、生产中并不总是可能的。根据紧固件的功能和应用,将全部符合标准要求的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紧固件截然分开是不必要的,也是不经济的。
  
  2.供方在生产过程中(包括成品入库验收检查)有权采用任何检查程序控制质量。但必须保证紧固件成品质量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3.需方认为必要或经济合理时,可根据供方的质量信誉和以往交验产品的质量保证情况,对提交验收的产品免除检查,也可根据需方自定的抽样方案进行验收检查,但这种检查不应增大供方被拒收的风险,即不应减小AQL值或降低接收概率。
  
  4.紧固件验收检查项目于相应标准中规定了特性指标的项目。需方应把验收检查重点放在产品能否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上,因此可以根据具体的使用要求采用较少的抽查项目。
  
  5.当提交验收的产品有争议时,需方必须给供方核实的机会。
  
  6.已拒收的产品批,供方必须经过分类或修整,才能重新提交验收。如果进行修整,有可能降低该批产品的使用性能,则需经需方同意。
  
  7.用于验收的量规定、量具和检验仪器应符合有关规定。
  
  可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量具进行测量的项目,当其中任一种量具浊量合格时,即可判为合格。
  
  8.对已接收的产品批,在检验或安装中发现的有缺降的紧固件(不包括需方贮运或使用不当等造成的缺陷),供方应给予更换或补偿。
  
  9.在紧固件的生产中,供方可向其他供货者购买配件、半成品或进行工艺协作,但成品的提供者应对zui终的产品质量*负责。
  
  10.需方对已经接收的紧固件如再进行任何表面处理或其他加工,则应对其zui终的产品质量*负责。
  
  注:仲裁检查时,必须遵循以上各项验收检查程序,当需方要求采用其他验收检查程序时,应由供需双方协商。
  
  (C)尺寸的验收检查程序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137230772@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百分零部件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百分零部件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百分零部件网,https://www.100lbj.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QQ联系

咨询中心
客服帮您轻松解决~

联系电话

参展咨询0571-81020275会议咨询0571-81020275

建议反馈

返回顶部